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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水市精神病医院首届“最美员工”评选活动方案

更新时间:2014-12-20 来源:本站 浏览量: 作者: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(衡水市精神病医院、衡水市精神卫生中心)

为了树立典型,弘扬高尚职业道德,营造争先创优、学习先进、敢当先进的良好氛围,更好地发挥正能量,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意识。我院决定在全院职工中开展一次“最美员工”评选活动,现将2014年度“最美员工”评选活动方案通知如下:

   一、评选标准

   1.具有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、创新意识、团队意识。

   2.爱岗敬业,对工作高度负责,业务精通,不怕吃苦,在工作中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,在工作中具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影响力,受到干部职工一致好评的员工。

   3.守时守规、务实、主动、积极,不浪费时间、不畏劳苦、无怨言;敢于面对问题、承担责任,尽职尽责;有高度的团队合作精神,顾大局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工作;工作态度端正,任劳任怨,能主动承担工作任务。

   4.自觉维护医院荣誉,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,品行端正,待人有礼,尊重领导和同事,能在患者面前竖立良好形象;与同事能进行良好的沟通协作;擅于学习,不断提高自我综合水平和能力;乐于帮助同事,尽力协助他人完成工作任务;积极乐观,善于用正能量感染他人。

   二、活动要求

   1.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:各基层工会、各科室病区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推荐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,营造积极主动的工作氛围,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得作为候选人。

   2.按时上报,集中宣传:各基层工会要将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(纸质版和电子版)于12月20日收齐汇总(逾期不交,视为自动放弃),医院将在推荐的基础上,评出“最美员工”2-3名,在春节联欢晚会上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
   三、活动主题

   评选最美员工。

   四、活动时间

   2014年12月10日—2015年2月10日。

   五、活动实施步骤

   1.2014年12月10日-2014年12月20日为推荐时间

   2.宣传评选阶段(2014年12月20日—2015年2月10日)。

   3.活动阶段(2014年12月10日—2015年2月10日)。

   (1)分别在总院、市区部制作投票箱,喷绘最美员工的照片及编号;邀请本院职工将在心目中最美员工的编号投进投票箱。

   (2)充分利用网站开展投票活动。

   (3)统计职工投票结果。

   5.总结表彰阶段(2015年2月5日—2月10日)。

在全院职工投票的基础上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评选出“最美员工”,并进行集中宣传和表彰。



衡水市精神病医院工会委员会

2014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