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5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各科室、门诊、病区、市区部:
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,确保全院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、祥和、平安的新春佳节,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2015年春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2月18日(星期三,腊月三十)至2月24日(星期四、正月初六)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15日(星期日)、2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。放假前,各科室要切断电源、水源,关闭门窗,重要文件入柜上锁,并检查消防设施、疏通安全通道,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常识及紧急疏散行动预案,切实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重点部位如仓库、办公用电设备、机房等场所的安全。
三、加强各级各类值班。放假期间,各科室要结合本科室实际,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工作安排,落实好节假日期间值班、物资供应工作。值班期间,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,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各科室将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人员名单于2月17日下班前报院办室。
衡水市精神病医院办公室
2015年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