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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津医疗专家门诊诊查费、远程会诊费公示

更新时间:2019-02-19 来源:本站 浏览量: 作者: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(衡水市精神病医院、衡水市精神卫生中心)

为推进京津冀医疗精神卫生事业协同发展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讲话精神,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,我院已于2018年12月26日顺利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签署协作协议,由北京安定医院定期派出专家来我院进行坐诊、会诊、查房、教学等帮扶工作,同时开通了远程会诊、查房、教学。为了使京衡精神卫生协作能够顺利开展实施,根据河北省物价局、卫计委、人社厅、财政厅《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(冀价医)【2016】211号》文件中“放开以下医疗服务价格:(4)京津医疗机构专家远程会诊和门诊诊查费及来冀会诊、手术费。省级医疗机构专家远程会诊费”的规定,经研究并参照其他同行医院的情况,拟定:

1、京津专家门诊诊查费:300元/次;

2、会诊费(京津专家远程会诊、来冀会诊和省级医疗机构专家远程会诊):400元/次。
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7日,自2019年2月19日-2月25日。


衡水市精神病医院

2019年2月19日